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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法院探索双向联动 提高涉保纠纷案件调解率 A04

2016-05-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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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法院探索双向联动 提高涉保纠纷案件调解率 2016年05月03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金豪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上海保监局获悉,为维护群众利益,上海保险业积极探索与法院双向联动,法院专职调解员引入到公司职场内的网络调解室,大大提高了涉保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效率。
  据了解,自2016年1月开始,国寿财险上海分公司就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达成合作,将法院专职调解员引入到了公司职场内的网络调解室,与公司理赔人员共同审核案件材料,并连线法庭,全程在线协同调解。连线的法官通过互联网对案件的主体资格及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实时审查,完成在线司法确认。这一创新模式既大大提高了涉保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效率,也开创了全国网络调解室的先河。
  与此同时,保险业也积极配合上海市高级法院运用保险机制,推进“执行难”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保险公司、担任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上海保险业积极协同有关单位,配合将“点到点”被执行人财产联动查询范围拓展至保险公司,覆盖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同步探索建立了财产保全担保保险制度,强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降低胜诉当事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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