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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住建局:妨碍市民“绊脚石”,符合规定也整改
齐鲁网4月27日讯 近日,有市民反映高唐县滨湖南路桥梁与道路辅路连接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高唐县住建局迅速行动,现场勘查,研究方案,马上落实整改。
据了解,此桥建于2006年,由聊城市公路设计院设计,上海海虹工程公司济南分公司施工,根据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对桥面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有永久性分隔带的桥或专用非机动车的桥,其两旁的人行道或检修道缘石宜高出车行道路0.15~0.20米,经实地勘查,群众反应的突出高台虽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但在实际通行中如果不注意路面变化确实可能带来不便甚至安全隐患。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住建局本着决不忽视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立知立改的原则,迅速研究施工方案,联络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目前连接处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已做成适合非机动道路行驶的坡道,并喷刷指示标识进行提醒。
细节之处见精神。受到群众反映启发,高唐县住建局将对城区所有桥梁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是否存在建设细节中存在的不便民问题,力争将问题发现整改在群众反映前,保障市民安全通行。
[责任编辑:杨凡、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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