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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和泄露隐私得一起严打

2016-09-26 阅读

诈骗和泄露隐私得一起严打   时间:2016年09月25日 04:30:59 中财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根据《通告》,诈骗问题严重地区实行综治“一票否决”,个人通过ATM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

  毋庸置疑,面对频发而且后果严重的电信诈骗案件,早已到了不得不出重拳的程度。从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最新通告来看,这一次的举措还是相当给力的。比如说12月起用ATM机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才能到账,这就堪称“绝招”。有了24小时的“缓冲期”,遭遇诈骗而幡然醒悟的人也就来得及报警并且冻结账户。

  其实,通过其他途径向陌生账户转账,到账周期的“默认设置”也可以适当延长,因为现在有的受害人并不是通过ATM转账,而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当然,在做好安全防范的同时,银行也不妨推出实时到账的亲友账户、指定账户服务。经过登记后,向指定账户转账,无论是通过ATM还是网络,都可以实时到账。这样一来,租客交房租、在外打工的人给家里打钱、商业服务的会员定期缴纳会费等等,都会更加便利。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到100%,也是非常重要的举措。一段时间以来,400电话和170、171号段早就成为电信诈骗的重灾区,这些电话必须得到彻底清理。此外,现在很多手机用户安装的手机助手软件都可以标记、举报骚扰电话和诈骗电话。但令人奇怪的是,有的来电显示已被成百上千人标注为“诈骗电话”,可为什么这些电话仍然未被查封,还能往外拨打?显然,除了没有实名登记的电话要停掉,那些被多人标注、举报为骚扰、诈骗电话的号码,也应该停机。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除了要将“已上当”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力量侦破,还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试图诈骗”的电话——无论其是否成功,让那些试图诈骗的人“伸手就被捉”,才能使得诈骗成功的概率降到最低。

  除了这些方面,防范电信诈骗更要做好公众信息的保护工作。前不久曾有报道透露了清华教授被骗案的细节,这位教授刚刚卖了一套房子,回到家立即就接到了诈骗电话,称他漏缴各种税款,最可怕的是,骗子竟然可以精确地说出网签合同的编号以及交易中的各种细节。

  今天的《北京青年报》报道说,记者发现网上的一些人声称可以代查个人信息,查询范围包括车牌车主信息、个人户籍信息、开房记录等等,费用在200元至千元不等。虽然记者在调查当中遇到的是只骗定金、查不到真实信息的情况,但此前的诸多新闻和案例却说明,我们的个人信息的确很不安全。笔者相信,很多人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刚买了车就接到各种汽车用品的推销电话,刚买了房就有装修公司不断骚扰,刚生了孩子就有人问你做不做胎毛笔……
  正因为个人信息的保护不给力,我们的隐私才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散播出去,推销、骚扰、诈骗电话才不胜其烦。更可气的是,因为买卖房屋、汽车之类的行为要通过很多环节,所以隐私泄露后我们都不知道该找谁,而且找了也白找,因为他们只会相互推诿。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防范具有极强针对性的“精准诈骗”,我们不妨在审理个人隐私泄露案件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买卖房屋后个人隐私泄露,那么就可以起诉相关环节的各个单位,他们则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保护好了用户信息,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 .庞.岚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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