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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题目:面试热点题目及解析(1832)

2020-01-07 阅读

近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管部门不可以让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否则,责任由城管部门承担。是从中央层面明确了协管人员的权责和责任担当,规范了协管队伍,对于促进执法队伍建设也有着积极作用。

一、此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避免将协管人员充当“替罪羊”,执法人员逃避部门责任的情况。一直以来,城管岗位工作量大,编制少,致使执法人员十分短缺,进而需要通过招聘临时人员进行必要补充。而临时聘用人员不但收入少、干的多,出了事还往往成为执法部门的“替罪羊”和“遮羞布”。现在出台规定,明确协管人员违法,由城管部门承担责任,必将对此局面有所改善。

二、此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缓和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的矛盾,重塑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的关系。在以往执法过程中,很多地方都是“正式工”进行“宏观指导”,“临时工”去“冲锋陷阵”。再加上协管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法律意识淡薄,在执法中暴力执法、违法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误解了执法的公信,挫伤了城管的正面形象。现在通过明确协管人员职责,不让其参与执法工作,对于扭转城管形象,重塑和谐关系有促进作用。

因此,各级城管部门都应以规定为契机,积极投入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热潮中,有效解决城管人员配置问题,充分发挥“正式工”的作用,最大化地发挥个人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严厉惩处,维护法律的刚性。此外,城管部门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真正让城市管理变为城市治理,实现美丽城市、智慧城市的诺言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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