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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我】行人这样做被罚,你支持吗?
8月3日
贵阳一男子在业主微信群
晒出一张罚单称
在云岩区尚礼西路与尚合路交叉口过马路时
自己因未走人行道被交警罚款5元
男子群内晒图������
不走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
绝不仅仅只是他一个
贵阳交警云岩区分局民警今年至今
已处罚各类行人交通违法4807起
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或过街设施仅是其中一项
路面民警正在处罚两名横穿公路的市民
看看下面这几组事故动态图
相信大家就能对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信号灯
而造成的危害有了清晰的了解
这些血一样的教训,历历在目
过马路不随意,遵守交通规则
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行人作为重要的交通参与者
遵照法律规定参与交通是应尽义务
随着执法力度及普法宣传的不断增强
行人违法现象在逐渐好转
但以下几类违法仍然常见
01
常见行人交通违法主要有以下四类: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2.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4.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民警对横穿公路的市民进行处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蜀黍提醒:
行人违反法律法规参与交通,轻则破坏市容市貌、影响城市形象,重则酿成事故惨剧、导致家破人亡,同时因行人违法诱发交通事故,行人还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当前正值我市“全国文明城市”保牌进位攻坚战的关键时期,需要每位市民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市民与交警一起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氛围,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
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吴 蓉
来 源:交警支队
原标题:《【文明有我】行人这样做被罚,你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