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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科院杜强:推进生态文明背景下福建低碳城市发展

2016-05-03 阅读

  顶层设计,规划先行。低碳城市建设是一个涉及生产与生活方方面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全局高度,用系统的方法对低碳城市统筹规划,并集中有效资源使低碳城市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各设区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低碳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快建立完整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和夯实涉及整个城市能源消费量和能源消费品种,主要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源消费品种,以及碳排放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核算等低碳城市相关数据统计核算的基础工程。同时,建立低碳城市发展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监督检查,推动我省低碳城市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提高认识,培育自律。低碳城市建设涉及政府、企业、市民三大主体,要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投入到低碳城市共建事业中来。一要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低碳城市意识。在中小学、企业、市民中,普及节能环保相关知识,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将生态文明、低碳城市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二要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政府要率先垂范,在低碳城市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企业要明确并履行其在低碳城市发展中的社会责任,节能减排,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低碳节能环保产品;市民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购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广绿色低碳出行。三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城市民间中介组织和市民的作用,监督、制止不低碳、不环保行为。

  政策引导,激发参与。要进一步完善低碳城市发展相关政策,探索城市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低碳城市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推行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外资投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进交易试点。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购买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补贴。综合运用免税、减税和税收抵扣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研发应用低碳技术设备。逐步建立完善强制性政府绿色低碳采购政策体系,研究编制低碳产品、低碳服务政府采购目录,财政资金优先采购低碳产品、低碳服务。完善价格政策,鼓励节能降耗、低碳消费。

  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要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框架下,积极探索保障低碳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强低碳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健全政绩考核制度,把低碳城市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加大查处、惩处损害低碳城市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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