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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体育场所复工如何进行备案 附备案时间

2020-05-21 阅读

  为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及市体育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本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沪体规〔2020〕38号)通知精神,现就黄浦区体育场所复工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网上登记

  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新冠肺炎防控”专栏中的“企业复工人员网上登记(报备)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

  向黄浦区体育局报备

  备案时间

  3月9日(周一)起,每天9:00-16:00

  备案要求

  1、已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完成企业复工登记备案,并现场提供完成复工登记备案截图。

  2、提交已在“一网通办”上传的“疫情防控方案”及“企业复工人员信息”,并分别加盖公章。

  3、提交《体育场所疫情期间开放运营备案表》(附件1)并加盖场所公章一式两份。

  将所有原件盖章快递至:建国西路135号408室(收件人:周斌 座机:53087287  手机:13061792819)

  4、不方便提交书面资料的,须将所有材料扫描 PDF 版发邮箱,并打电话告知:HPTYchangguanbu@163.com(邮箱收件人:林美娇:座机53087287  手机:13636697946)

  5、区体育局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材料审核、上门评估等方式完成备案确认,各场所在备案确认前不得擅自提前开放。

  备案确认后,场所须将《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本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和《黄浦区经营性体育场所防疫工作承诺书》(附件2)张贴在场所显著位置。

  场所入口须设置入场人员体温核验登记及“随申码”核验。

  项目要求

  1、室内体育场所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室内游泳池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如密闭的健身房、健身工作室、单车房、团操房、瑜伽馆、拳馆、各类室内球场,淋浴、桑拿、SPA等)暂时不宜开放。

  2、暂缓开展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

  3、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各项目经营场所,应告知和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5、可以开放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每片场地仅限单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场地与场地之间间距不得少于2米。 

  6、可以开放的标准篮球场每片半场3人以下。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片半场6人以下,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减半执行。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7、健身步道由各街道视情自行组织开放,要求每100平方米活动区域人员密度应控制在50人以下。

  8、市民球场(篮球场)由各街道视情自行组织开放,要求7人制、5人制及非标市民球场(足球场)人数减半。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9、市民健身苑点由各街道视情自行组织开放,要求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不得多人共用同一器材,并做好清洁消毒。

  10、室内市民健身房由各街道视情自行组织开放,要求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等通风条件较差的市民健身房暂时不宜开放。

  客流管控

  1、除前款规定的球场人数限制外,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50人以下。

  2、实行预约服务,积极采用电话、微信、APP、小程序等预约方式,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客流量。在间隔期做好场所消毒清洁,建议消毒清洁频率每2~4小时一次。

  3、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预约方式、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疫情期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开放运营时间,以确保充足的消毒保洁时间。

  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实施人员进出管理

  1、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随申码”核验+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随申码”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2、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

  确保员工安全复工

  1、按照企业在“一网通办”平台填报的备案信息,安排符合复工条件的人员上岗。0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一人一档”做好登记。03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勤洗手,穿清洁工作服。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做好自身清洁消毒。

  指导顾客加强防范

  告知顾客进入场所健身活动需全程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摘下口罩的,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应劝离。顾客运动过程中口罩洇湿,提醒其及时更换。

  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场所内发现疑似感染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病患、疑似患者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并报备区体育部门。对其使用、接触的设施设备、体育用品,以及相关密切接触人员也需做好相应隔离,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区体育局将会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场馆开放期间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为场馆本身。对未取得复工备案确认擅自开放的,或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本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

  2、《本市公共体育场馆及经营性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下载地址:

https://www.shhuangpu.gov.cn/yqyw/010001/010001015/010001015001/010001015001001/20200309/d9a7f660-14f1-406d-a6ca-dc0c13a302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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