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今日启动
新华网南京5月16日电(沈文达) 5月16日,从常州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激励全市广大哲学社科理论工作者创新理论研究,按照《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相关规定,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启动常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评奖具体工作由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实施,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8:00起,至6月16日18:00止。据了解,本次评奖,不再收取申报作者申报费。
本次评奖活动的申报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常高校、驻常部队集体或所属个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申报范围为本市作者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具体包括,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和省级以上(JS)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级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者需认真阅读常州社科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通知》,并在申报期内登录常州社科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需根据网上申报要求将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通过网络上传。成果为著作的需备1份报送市评奖办。
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须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学会、驻常部队申报成果为著作的,直接报市评奖办公室;各辖市、区、经开区作者申报成果为著作的,由辖市、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扎口;教育系统作者(除高校外)申报成果为著作的,由市教育教研室负责扎口,统一收齐后报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参评省优秀成果奖的,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初评后,统一通知填报省申报表,送省参加复评、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