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流]陈林:曹雪芹是《红楼梦》虚构小说人物
“曹雪芹”根本不存在
——论“曹雪芹”是曹頫创造的小说人物
文/陈林
关于“曹雪芹”的生平,除“脂砚斋评本”之外,主要是由这几种材料勾画的:刻印本 《四松堂集》及其“付刻底本”、手抄本 《懋斋诗钞》、手抄本 《枣窗闲笔》、手抄本 《绿烟琐窗集》、手抄本 《延芬室集》、刻印本 《春柳堂诗稿》、 《鹪鹩庵杂记》和 《随园诗话》等。
关于用“脂砚斋评本”上的“脂批”来指证“曹雪芹”的生平,人们往往陷入了“法盲”的误区。所谓“脂批”,主要指的是所谓“乾隆时期钞本”(如“甲戌本”、“庚辰本”等)上署名“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也包括未署名但被认为是出自这两个人手笔的批语。由于“脂批”不但对小说的艺术手法作了评点,而且看起来对于小说作者的身份和创作情况知根知底,因此大多数“红学家”将这些批语当作考察作者身份的重要证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批语被当作是“证人证言”。
可是,绝大多数“红学家”们似乎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一个严重的问题——在大家对这两个“证人”的身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可以对这些“证言”全盘采信呢?这些“证言”本质上是“匿名信”!如果“红学家”们要为“曹雪芹”的著作权打一场官司,他们向法庭出示的这些身份不明的人所作的真伪莫辨的批语,根本不会被任何一位公正的法官所接受。换言之,这些“匿名信”没有任何正当证明力。
《四松堂集》的“付刻底本”上抄了一首号称清人敦诚所作的《寄怀曹雪芹(霑)》的七言诗,诗句“扬州旧梦久已觉”之下粘了一张补注的字条,上写:“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四松堂集》的刻印本依此刊刻。
请大家注意,首先,“红学界”没有任何“证据法”意义上的证据能够证明清人敦诚确实抄录和刊刻了这样一部《四松堂集》;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一句话,无论从语法上来看,还是从史实来推敲,都是不通的。江宁织造曹寅死于1712年,按“红学界”的猜测,“曹雪芹”或生于1715年,或生于1725年,请大家问问大家,“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来历不明、身份不正的材料上一句根本不合逻辑的话,来指认“曹雪芹”的生平,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托言敦诚之弟敦敏所作的《懋斋诗钞》,其中抄录了三首有关“曹雪芹”的小诗,另有三首小诗被认为点出了“曹雪芹”的字或者号为“芹圃”。可是,“红学界”同样不能有效证明《懋斋诗钞》确为敦敏所作;更为重要的是,《懋斋诗钞》丝毫没有显示出“曹雪芹”和“芹圃”跟《红楼梦》或《石头记》有任何关系。
刻印本《春柳堂诗稿》是清人张宜泉所作,其中《题芹溪居士》和《伤芹溪居士》两首诗分别在诗题下有刻印的诗注:
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
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春柳堂诗稿》中的这个“芹溪居士”,同样跟《红楼梦》或《石头记》没有任何关系;更为糟糕的是,南京一位自号“孤鸿道人”的匿名文物专家在网络论坛上公开指出,“姓曹名霑”句中的“姓”字、“其人素性放达”句中的“其”字,上下两横分别站到了刻本的栏线上,而这在传统的雕版印刷工艺中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断定两条题注必定是后人钤盖作伪。“孤鸿道人”的这一判断,当然还有其他旁证的支持,即书页的装裱顺序问题、诗句的情理乖谬问题等。
而我注意到的是,“其人素性放达”之“其”,末笔长捺的出锋原本明显跨过了栏线——这是诗注后加钤印作伪的明显证据——影印本显然刻意修图掩盖了这一事实。“红学界”有人敢站出来讨论一下这个事实吗?根据严重涉嫌作伪的诗注来判断“曹雪芹”的身份,不过是构建空中楼阁而已。
《延芬室集》号称是清人永忠所作,其“底稿残本”上抄录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首诗。请大家注意,这个诗题就有很大的问题——《红楼梦》原名《石头记》,“红楼梦”是程伟元和高鹗刊印小说时定的名,“墨香”怎么可能看到《红楼梦》呢?
《吊雪芹》之一写道:“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粗看这首诗,被“永忠”悼念的“曹雪芹”似乎就是写下千秋传神文笔的“曹侯”。可是,大家细细考察一下“侯”这个称谓的用法,就知道其中有蹊跷。
《辞海》对“侯”的一个解释是:
古时也用作士大夫之间的尊称,犹言“君”。杜甫《与李十二白寻范十隐居》:“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
《辞海》对“士大夫”的解释是:
古代指官僚阶层。《考工记·序》:“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玄注:“亲受其职,居其官也。”旧时也指有地位有声望的读书人。
《全唐诗》卷211高适《赠别沈四逸人》写道:
沈侯未可测,其况信浮沉。
十载常独坐,几人知此心。
乘舟蹈沧海,买剑投黄金。
世务不足烦,有田西山岑。
我来遇知己,遂得开清襟。
何意阃阈间,沛然江海深。
疾风扫秋树,濮上多鸣砧。
耿耿尊酒前,联雁飞愁音。
平生重离别,感激对孤琴。
沈四既为“逸人”,自然是没有官职的,高适为什么尊称他为“侯”呢?原来,沈四即沈千运,《唐才子传》卷二:“千运,吴兴(今浙江吴兴县)人。工旧体诗,气格高古,当时士流皆敬慕之,号为‘沈四山人’。”既然“当时士流皆敬慕之”,可见沈千运是一个“有地位有声望的读书人”,高适尊称他为“侯”当然是合情合理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生前根本就是一个穷困潦倒、“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书生,既无官职,也无名望,因此他是绝不可以被尊称为“侯”的。因此,“永忠”观“红楼梦”吊“曹侯”的三首绝句,就有后人作伪的重大嫌疑。
号称清人富察明义所作的手抄本《绿烟琐窗集》抄录了20首《题红楼梦》,其题注写道: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请大家想一想,“富察明义”如果看到了世所鲜知的小说“钞本”,这部小说怎么会叫做“红楼梦”呢?当然应该是《石头记》才对,“红楼梦”是程伟元和高鹗于1791年底才定的名。
更为离奇的是,从这20首《题红楼梦》来看,“富察明义”根本没有提到《红楼梦》只有80回,相反,明义读到的肯定是120回全本《红楼梦》。第十八首写道: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这首诗显然题写的是小说第98回林黛玉悲惨死去的情节,“安得返魂香一缕”显然是从小说中“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化用而来的。
第十九首写道: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这首诗显然题写的是贾宝玉离家出走的情节,“石归山下”显然来自于最后一回“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这一描写。
请大家说说看,“红学家”既迷信“腰斩”《红楼梦》的所谓“脂本脂批”,又要拿不可信的“富察明义”的题诗和诗注来作证,这是什么逻辑?
所谓《鹪鹩庵杂记》,其实只是一页纸,抄录了两首号称“敦诚”所作的《挽曹雪芹》,其中首句写到“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似乎指出“曹雪芹”40岁就去世了。这两首《挽曹雪芹》又跟《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所抄的一首《挽曹雪芹》相对应,后者写到“四十年华付杳冥”,而且同样有“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的字样。
请大家注意,《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的《挽曹雪芹》一诗,年份归入“甲申”,请问,“曹雪芹”到底是死于“脂砚斋”所批的“壬午除夕”呢,还是死于“敦诚”所挽的“甲申”?疑问未解,“曹雪芹”的生平当然无法定论。
号称袁枚所作的《随园诗话》卷二写道:“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这个说法早为不少研究者指出大漏洞。首先,“曹雪芹”历来被认为是曹寅(字楝亭)之孙;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袁枚显然根本没有看过《红楼梦》,他以为明义所题咏的林黛玉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妓女(“某校书尤艳”),直把红楼当青楼。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随园诗话》卷二的说法根本就是“以讹传讹”的“传闻证据”,不具有作证资格,必须予以排除。
谈及“曹雪芹”的《枣窗闲笔》号称是清宗室人物裕瑞所作,但“红学界”根本没有证据证实这一传言。更为离奇的是,传世的《枣窗闲笔》根本不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并且有一段以讹传讹般的胡言乱语: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事实已经很清楚,历来用以勾画“曹雪芹”生平的多种材料,不但来历不明,语义不清,而且相互矛盾,荒诞离奇。当大家确认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頫(1706年6月8日~1775年?),反观目前任何有关“曹雪芹”的材料,确实是无一不假,无一不错,无一不伪。这充分证明广大读者所熟知的所谓“曹雪芹”不过是一堆假货堆积出来的假相,而“曹雪芹”本来不过是曹頫创作出来的子虚乌有的小说人物。
前人未曾了解的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恰恰在小说中隐藏并暗示了多重证据,不但足以指证作者的真实身份,而且设下了种种令作伪者丑行败露的圈套。不但如此,小说还巧妙地利用错误的八字命理暗示了元春原型曹佳氏的真实生日,该生日可以在清宫档案《娶妻册》中得到查证;小说还巧妙地利用年代历法特征暗示了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代是1706年,这个生年同样可以证实属于贾宝玉的原型人物、曹佳氏的弟弟、亦即《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曹頫。
小说隐藏并暗示的这一系列跟时序有关的秘密,我称之为“红楼时间密码”;毫无疑问,“红楼时间密码”是客观存在于小说文本之中并且反复可验的事实,因此“红楼时间密码”就是小说作者留下的书面证据。前人从未曾知悉的这些书面证据,是全面解开有关小说《红楼梦》悬疑的关键法门。《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頫这一事实,足证“曹雪芹”是曹頫创造的小说人物,一切有关“曹雪芹”的材料俱伪。
(一)在120回小说情节之下,隐藏并暗示了一条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整部小说按照这个真实的年代序列展开逐年叙事。
小说写到,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具有四个重要的历法特征:
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第27回);
端阳节在夏至之后一日,亦即五月初四交夏至(第30回);
十月中旬已到“小雪”节气(第50回);
十二月只有29天,“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有“元旦朝贺”(第53回)。
经查证清代历表,唯一与此接近的一年是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己亥),1719年实际的历法情况是:
五月初五端阳节(公历6月22日)交夏至;
十月十二日(公历11月23日)交小雪;
十二月只有29天,“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正是“大年初一”。
但是,1719年的“芒种”不在“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而在“四月十九日(6月6日)酉时末或戌时初”。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如何能够确认小说所写的这一年一定是1719年呢?
如果贾宝玉在1719年实岁13岁,那么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份就是1706年,而1706年正好是“四月二十六日申时交芒种”(参见刘安国教授为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编写的《日梭万年历》),交节时刻比“未时”晚了半个小时左右。
我认为,小说作者在1719年的情节中设置“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就是为了“精确定位”贾宝玉的真实出生年份一定是1706年(丙戌年)。这一判断,可以得到后续相关论证和小说文本证据的充分验证。
例如,小说第86回明写元春生于“甲申年”,第2回通过冷子兴之口称贾宝玉出生于元春降生的“次年”,因此贾宝玉出生于“乙酉年”。小说第56回写到甄宝玉“今年十三岁”,而此时贾宝玉14岁;第114回又写到甄宝玉比贾宝玉“略小一岁”。因此,甄宝玉必定出生于“丙戌年”。
甄宝玉是何许人?“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独他家接驾四次”(第16回)——这一情节毫无疑问是以康熙皇帝六下江南,四次驻跸曹寅的江宁织造府这独一无二的史实为原型。甄宝玉的父亲“甄应嘉”,这个名字就是“真迎驾”的谐音,甄应嘉以曹寅为原型确凿无疑。曹寅是否有生于“丙戌年”(1706年)的儿子呢?参照史实和小说文本证据来综合考察,曹寅生于“丙戌年”的儿子,是且仅是过继给其遗孀的曹頫。
我由此论证,《红楼梦》是用精心设计的“一明一暗”两套“文本证据”来指示出作者的真实身份和出生信息的。“明”的就是小说直接给出的一套时间系统和身份信息,“暗”的就是隐藏在情节之下的一套“真实年代序列”和人物原型真实身份信息。
以贾宝玉实岁13岁的1719年为“确定不移的时间坐标原点”,大家可以“还原”出120回小说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并参照史实予以确证。
我再次强调,这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是小说作者曹頫给出的“书面证据”,这份证据的客观存在,充分证明后40回绝非“续作”,整个120回完全出自同一作者曹頫之手。
(二)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6月8日的曹頫,曹頫是贾宝玉和甄宝玉共同的原型。
确认120回小说情节之下隐藏并暗示了一条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根据小说提供的时间线索和相关文本证据,贾宝玉的真实生日就很快被论证,即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日、药王圣诞日)。参照史料,贾宝玉的真实生日1706年6月8日也就是其原型人物、小说作者曹頫的确切出生日期。
据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頫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折”,曹頫在奏折中自称“黄口无知”;据康熙五十七年六月初二康熙对曹頫的请安折朱批,康熙仍称曹頫为“无知小孩”。由此可见,曹頫在1715年继任江宁织造时一定是一个10岁左右的儿童。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在曹頫简短的请安折后长文批复,其中写到“王子(按,指怡亲王允祥)甚疼怜你”;雍正五年(1727年),两淮巡盐噶尔泰在呈雍正的奏折中称曹頫“年少无才”。由此可见,曹頫直到雍正初年时还是非常年轻。
鉴于上述事实,贾宝玉的真实生日1706年6月8日一定是曹頫的确切出生日期。这也意味着整个120回小说的真正作者就是曹頫,《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曹頫的自传体长篇小说。
(三)元春及其原型人物曹寅长女、平郡王纳尔苏嫡福晋(王妃)曹佳氏的真实出生时间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正月初二)。
要而言之,按“命理典籍”《三命通会》总结的八字命理推算规则,第86回明写的元春的生辰八字“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不能推导出“飞天禄马”、“日禄归时”和“天月二德坐本命”这三大“贵重的很”的命理特征。
按“还原”的真实年代,元春真实的去世年份在1723年;按小说所写元春生于甲申年,死于乙卯年,存年数仅31岁,因此元春真实的出生年份就是1692年(壬申年)。
大家可以根据根据《三命通会》,从小说所写“飞天禄马”、“日禄归时”和“天月二德坐本命”这三大命理特征反推元春的真实生辰八字。
同时具有以上三大命理特征的日时组合一定是且仅是“壬子日辛亥时”,因此出生于壬申年正月的元春真实的生辰八字一定是且仅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查郑鹤声《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元春这一真实的出生日期不是小说明写的“大年初一”,而是“正月初二”。
这个破天荒的结论恰好可以得到小说第53回“文本证据”的验证。第53回写到,“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第二天再次进宫“朝贺”,并为元春祝寿。根据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的朝贺规定,特别是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和《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的规定,贾母第一天进宫朝贺一定是“元旦朝贺”,朝贺的对象是皇帝;第二天进宫朝贺的对象是皇后、皇太后和太皇太后。贾母在第二次进宫朝贺时为元春祝寿,恰好证明元春真实的生日就是“正月初二”,而非“大年初一”。
元春前后真实生日的统一,无可置疑地证明后40回的作者就是前80回作者本人,现存120回小说就是一个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根据清代“指婚”的法律规定,参照平郡王纳尔苏结婚时的年龄以及曹寅奏折谈及的曹佳氏出嫁情况,元春的真实生日“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一定就是其原型人物曹佳氏的生日。
著名“红学家”、红楼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红学会前秘书长胡文彬在查考过记载曹佳氏生辰八字的史料文献后给予了完全的肯定。我确信,胡文彬查证的文献就是现藏于现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清宫档案《娶妻册》。
尽管胡文彬多年多来一直不肯公开说明他查考的究竟是何种史料文献,但元春的真实生日“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就是曹佳氏的生日,这一事实无法改变,无可置疑。我的论证既有规范的八字命理的推导,也有小说文本证据的检验,又有相关史料文献的旁证。
(四)探春的原型是曹寅次女,由探春的真实生日1707年清明节(三月初三)可推知曹寅次女的确切生日是1696年清明节(三月初三)。
论证了贾宝玉的真实出生时间,探春的真实生日也很容易被发掘出来。探春的生日是“三月初三”(第70回),她与贾宝玉年龄的差距可参照贾环的年龄而做出准确判断。
贾兰在第4回时“今方五岁”,按“还原”的真实年代,当年是1714年,故贾兰生于1709年,比贾宝玉小3岁。第78回,1722年秋,贾兰作《姽婳词》,贾政众幕宾称赞说:“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而就在这一回,众人又夸奖贾环说:“三爷才大不多几岁,俱在未冠之时。如此用心做去,再过几年,怕不是大阮小阮了么?”
如果贾环比贾兰大两岁,则他应生于1707年,只比贾宝玉小一岁。可是,这将意味着贾环的胞姐探春最晚出生于1706年三月初三,比贾宝玉的年龄还大。因此,合理的判断是,贾环只比贾兰大一岁,生于1708年;而探春生于1707年“三月初三”。查《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1707年的“三月初三”恰好是“清明节”。
探春生于“清明节”的这一事实,揭示了小说第5回的判词“清明涕送江边望”根本就不是暗指探春在“清明时节”出嫁,“清明”一定是探春的代称。而这一文本证据又能再一次证明我对小说真实年代序列的“还原”完全正确。
小说第63回写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探春行酒令时抽中一签,主得贵婿,众人笑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元春明明是“皇妃”,在这一回中却变成了“王妃”,这是作者曹頫在巧妙地透露元春和探春各自的真实身份。
曹寅长女曹佳氏,嫁给了平郡王纳尔苏;曹寅次女,嫁的是康熙的某侍卫。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二月初八日,曹寅在给康熙的奏折中写到了次女出嫁的情况。
探春的真实生日是1707年“三月初三”清明节,曹寅次女却不可能出生得这么晚。然而,“三月初三清明节”很可能是作者曹頫在暗示曹寅次女的生日特征。查《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从1692年到1707年之间仅有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年)一个年份的清明节是“三月初三”。
曹寅次女是不是生于1696年“三月初三清明节”呢?我在2006年出版的学术专著《破译红楼时间密码》中做出了完全肯定的判断。最终验证我这一判断的,仍将是清宗人府档案《娶妻册》。在1709年的《娶妻册》中,一定明文记载了曹寅次女及女婿双方的生辰八字。曹寅的这位女婿究竟是何人,也终将真相大白。
(五)北静王的原型是怡亲王允祥(胤祥)。
确证了贾宝玉的原型和120回小说的真正作者是曹頫,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北静王”的原型也很容易被确认——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甚疼怜”曹頫的怡亲王允祥(原名胤祥,避雍正“胤禛”名讳而改)。
允祥,康熙第十三子,生于康熙二十五年丙寅十月初一(1686年11月16日),卒于雍正八年庚戌五月初四(1730年6月18日),享年45岁。从小说文本证据来看,北静王的“贤王”、“情性谦和”、对贾宝玉的“疼怜”,以及救援被抄家的贾府等特点,与怡亲王允祥的形象是一一对应的。
在程甲本中,凡提及北静王姓名处,一律作“世荣”;然而在“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俄藏本”、“甲辰本”、“梦稿本”和“蒙古王府本”等“脂本”中,凡提及北静王姓名处,则一律作“水溶”。
北静王名字的异文的的确确是证伪一切“脂本”的一个关键而有力的证据。查《说文解字注》,许慎对“世”的释义是:“三十年为一世。”段玉裁注:“按,父子相继曰世,其引申之义也。”许慎对“胤”的释义是:“子孙相承续也。”段玉裁注:“《释诂》:‘胤,嗣继也。’《大雅》、《毛传》:‘胤,嗣也。’”从段玉裁的注来看,“世”和“胤”几乎就是同义词。
《红楼梦》的作者曹頫将北静王命名为“世荣”,正是利用了“世”、“胤”同义(近义)的关系,以“对偶”的形式精心暗示其原型人物就是怡亲王“胤祥”。“脂本”将北静王姓名篡改为“水溶”,是企图将其原型附会为乾隆第六子“永瑢”,由此败露了作伪的本质。
“红楼时间密码”作为可验证的客观事实和书面证据,是后世“红学家”和作伪者始料未及的。各种“脂本”“脂批”,乃至伪托程伟元和高鹗刊刻的“程乙本”,不但没有丝毫透露有关小说真实年代序列和作者真实身份的信息,相反却在多处文本上严重悖离了真正作者曹頫所遗留的“时间密码”,作伪的事实昭然若揭。惟独“程甲本”的文本不折不扣地符合“时间密码”的设定,程伟元和高鹗保存了红楼原本真本,厥功至伟。
生于1706年的曹頫才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充分证明了“曹雪芹”不过是曹頫虚拟的小说人物。120回“程甲本”是《石头记》唯一传世的原本和真本,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同样充分证明用“脂批”腰斩红楼的一切“脂本”不过过后世拙劣的作伪。由上述两点出发,一切企图指认“曹雪芹”是作者,勾画“曹雪芹”生平经历的所谓“文献”,当然是彻头彻尾的作伪。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讨论百年红学是否在一片哄笑声中彻底垮塌,而是我们能否揪出这造假的黑手和护假的帮凶。我对大家响亮的回答是: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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