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對停車費、垃圾處理費等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
原標題:漳州對停車費、垃圾處理費等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
停車費如何收取?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又如何收取呢?
昨日,導報記者從漳州市發改委近日發布的《關於公布漳州市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的通知》獲悉,漳州市對這些收費項目實行了政府定價。
根據通知,漳州市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共計3類7項,其中,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4項,包含了機動車停放等收費項目。
公立醫院停車費一天最高收20元�輛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方面,其中,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特征停車場(庫、泊位)收費如下:一、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標准:一類區,汽車6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3元�輛·次﹔二類區,汽車4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1.5元�輛·次。二、臨時停車場收費標准:小客車3元�輛·次,中客車4元�輛·次,大客車5元�輛·次,摩托車、助力車1 元�輛·次。三、公立醫院停車場收費標准:停放4小時及以內3元�輛·次,停放4小時以上每小時加收2元�輛,24小時及以內最高收費20元�輛。
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庫、泊位)收費標准為:白天時段8:00-19:00,15分鐘以后2小時(含)以內收5元,2小時以后每小時加收2元﹔夜間時段19:00-08:00,15分鐘以后2小時以內收3元,2小時后每小時加收1元。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費標准25元。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居民住戶為9元�月·戶
污水處理費方面,居民污水處理費1.00元�噸,非居民污水處理費1.40元�噸。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分為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其中,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為居民住戶9元�月·戶,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為:1、單位征收標准是按在職人數每人每月3元。2、營業場所征收標准:按每平方米0.5元�月,旅店業星級以上按每床5元�月,星級以下按每床4元�月,征收額按實際床位的60%計算﹔農貿市場按每攤5元�月計征﹔火車站按候車室面積每平方米1元�月。3、營運車輛征收標准:貨車每噸2元�月,出租車每輛4元�月,中巴每輛8元�月,大巴每輛10元�月。4、建筑垃圾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元征收。(記者 林曉琪)
(責編:陳楚楚、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