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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

2016-06-02 阅读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 强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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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桂林成为全国5个试点中第一个方案获得通过的城市。

短短3年来,得益于试点新政,桂林市旅游实现了“换挡提速”: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160个,目前已成功落地26个。促进2015年桂林全市接待游客达到4469.95万人次,同比增长15.47%;实现旅游总收入517.33亿元,同比增长23.09%。桂林市以前所未有的开拓精神,初步探索出中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

实行分类管理 为项目落地解难题

进入夏季,位于灵川县大圩镇的逍遥湖景区内,随处可见古木参天、飞瀑流泉,景致美不胜收,游客纷至沓来。

“整个逍遥湖景区占地3000多亩,按照以往的传统政策,旅游项目用地不分类别,全部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或者征地,景区开发只能纸上谈兵。”桂林漓江逍遥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新华感慨万端。

记者了解到,桂林旅游用地改革中有这样一条政策:旅游景区中未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可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正因为有了这条新政,让原本不可能建成的漓江逍遥湖景区于2014年成功落户:2800多亩保留自然生态景观,仅有200亩用来建设停车场、酒店等设施。

这是桂林市探索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分类管理、分类供应机制的一个缩影。

桂林市一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桂林山水甲天下,作为国际旅游名城,桂林旅游业已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但受制于旅游产业用地通通归类为建设用地的旧框架,导致旅游项目投资高、落地难,对旅游业的长足发展造成不利。”

2013年6月,《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试点期限从2013年至2018年。

桂林市经过多轮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形成了31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并于2014年6月颁布试行,建立起符合桂林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办公室主任廖官红说:“‘31条’是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核心成果,明确了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政策,为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用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分类管理,破解了旅游项目落地瓶颈,一大批旅游项目纷纷上马开工,有的落地生根。

蓝溪谷国家养生度假区、龙脊梯田景区等4个项目享受单列指标;逍遥楼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桂林正阳路东西巷正式建成;靖江王府“拆围透墙”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5月20日,投资160亿元、广西水平最高的世界级文化旅游项目——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如期开工……

据统计,新政实施以来,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160个,目前已成功落地26个,有10个项目正式开门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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