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因“历史原因”裹足不前?
有些地方过度强调存在的历史原因,不能勇于担当,而是偏重客观因素,上级不推一点不动,上级使劲推才稍微动一动。这是一种不敢担当的表现,要坚决予以纠正。
总体上看,2019年县级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局部看,仍存在整治不平衡的情况,个别地方甚至存在突出问题。这凸显了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的艰巨性。
笔者认为,要推动水源地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就要客观看待目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总体上,当前水源地整治存在以下问题。
历史原因造成整治困难。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划定饮用水水源地时没有科学对待,而是拍脑袋决策,致使水源地划定非常不合理,有的水源地甚至划在城市建成区内。
发展渴求造成整治困难。毫无疑问,发展是硬道理,因此,过去很长时间,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将水源地保护放到了次要地位,认为只要发展了,面临的环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自身实力造成整治困难。实事求是地讲,很多县级城市的财力捉襟见肘,再让其拿出一大笔资金来进行水源地环境整治,的确难度非常大。
由于以上原因,目前在水源地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方面不妥的做法,应该引起重视。
要纠正不推不动的做法。目前,有些地方过度强调历史原因,认为当前问题产生是因为历史原因所致,过分强调客观因素,不能勇于担当,上级不推一点不动,上级使劲推才稍微动一动。这是一种不敢担当的表现,要坚决予以纠正。
要纠正掩耳盗铃的做法。针对水源地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些地方也投了资、动了工,但没有一盯到底,只是满足于“我行动了就表明我重视了”的状态。这是一种自我满足的表现,不符合当前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本要求。
要纠正过度反应的做法。还有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反应过度,不能实事求是应对,往往“一关了之”。没有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致使产生新的矛盾,甚至出现造成“一刀切”的新问题。
针对以上困难和原因,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首先,要科学面对整改要求和自身实际,多反映、多呼吁,让当地党委、政府充分了解实际困难,借时借势,推动问题解决。要借势进一步科学划定水源地范围,及时调整当前存在的不合理水源地点位。
其次,要厘清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对历史上存在的不合理划定水源地问题要科学、正确面对,杜绝“毕其功于一役”的观念,纠正“一蹴而就”的想法,稳步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再次,要充分借助科学手段,在县域范围内寻求最合适的点位,再加以周密保护,最大限度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