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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举办第六期处级干部大讲堂
11月10日上午,龙岗区举办第六期处级干部大讲堂,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胡锦光教授作题为《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的辅导报告。龙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龚祖兵主持会议。
胡锦光教授从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向宪法宣誓、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必须实施宪法等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宪法在法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胡锦光教授认为,宪法是国家的组织法、总章程和最高规则;我国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原理是人民主权、人权保障、社会主义制度、权力制约与监督、法治和中国共产党一党领导;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在于忠于宪法,忠于其精神和基本原理;通过宪法的实施,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法律体系,使宪法和法律至上,达到人权保障、控制公权力和兼顾利益的良法之治,推动依法治国,保证国家治理规则的统一、权威和合理。
讲座因内容事例丰富、生动联系实际赢得阵阵掌声。听众们纷纷表示,依宪执政是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因素,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认真学习宪法,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龙岗深入落实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实现“十三五”既定发展目标作出突出贡献。